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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新住民懷孕婦女產檢補助
新住民懷孕婦女產檢補助

補助對象、項目及基準

一、對象及項目:配偶為中華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及產後健康照護服務費用。
二、補助基準: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所訂之孕婦產前預防保健服務之補助標準辦理。

 

產前檢查補助款申領流程

配偶為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備齊戶口名簿或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及居留證正本,至所在地之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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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12
  • 發布日期: 2026-03-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西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