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醫事相關工作人員,包括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皆無需造冊,僅需填報統計表【(附件1-流感疫苗、附件2-新冠疫苗)】,診所非醫事人員計畫對象,包括以勞健保投保資料顯示診所為其投保單位,或持診所院長(或代理人)開立在職證明資料認定之工作人員(樣張如附件3),請貴單位進行接種意願調查及統計作業,於本年8月25日前以電子檔格式傳送執業院所所在地衛生所,以利規劃疫苗準備及撥配作業。
繳交中西區衛生所電子檔請分別寄至相關承辦人信箱
流感疫苗:
張護理師 E-mail: wenfang0102@taichung.gov.tw
電話:22223811轉316
新冠疫苗:
陳護理師 E-mail: zing5859@taichung.gov.tw
電話:22223811轉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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