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國家機密與保障行政作業安全,防範機密洩漏情事發生,本機關提醒全體同仁應切實遵守各項公務機密維護規定,確保資訊安全與業務保密,維護政府整體信譽與國家利益。
一、公務機密等級與分類應清楚標示
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及相關法規,凡涉機密文件、資訊及物品,應依其重要程度分類(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並妥善標示、管控與保存。
二、落實機密文件與資通訊設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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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密資料應存放於經核准之保密設施,嚴禁擅自攜出或未經授權複製、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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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私人電子郵件、雲端空間、通訊軟體處理涉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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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設備應設定密碼、鎖定螢幕並定期更新防毒系統。
三、嚴禁洩密行為,違者依法究辦
機密資訊不得任意對外揭露、洩漏予無關人員,亦不得於非正式場合談論涉及機密之內容。若涉洩密,將依相關法令(如《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公務員服務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四、強化保密教育與通報意識
本機關將持續辦理保密及資安教育訓練,提升同仁保密警覺。若發現疑似洩密事件或有保密疑慮,請即通報政風或資訊單位處理。
📌 提醒:公務保密,人人有責;資安落實,刻不容緩。
請全體同仁務必嚴守保密義務,落實安全操作,共同維護機關資訊安全與國家整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