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強化機關廉政倫理,落實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原則,本機關重申全體同仁應恪遵誠信、守法與廉潔自律之基本道德標準,並落實下列廉政核心觀念:
一、依法行政,杜絕不當關說
各項行政作業應依法律及職權辦理,嚴禁接受或介入任何形式之不當關說或施壓行為,維護公正、公平及公信。
二、公私分明,拒絕任何形式不當利益
不得利用職務機會圖利自己或他人,應主動迴避涉及自身、親屬或特定利益關係者之業務案件,落實利益衝突迴避。
三、勤政愛民,拒絕賄賂與貪瀆行為
本機關嚴禁任何索賄、受賄、侵占或挪用公款等貪瀆行為,並定期推動風險控管與內部監督機制,確保行政廉能。
四、強化品德教育,建立誠信文化
透過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深化廉政觀念,強化同仁倫理自覺,營造清廉效能之機關文化。
本機關將持續推動廉政建設,堅守法治原則,落實清廉行政,請全體同仁與民眾共同支持,共創廉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