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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1日流感開放增加公費對象

112年流感疫苗開打,提醒您~今年還是採分階段開打

112年10月2日開放公費對象:
65歲以上、滿6個月至國小入學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孕婦、高風險慢性病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等


112年11月1日開放增加公費對象:
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中西區衛生所流感疫苗施打時間為每星期二、三 08:30~11:30,施打期間至流感疫苗用罄為止,

請記得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

其中具有潛在疾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高風險慢性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慢性肺病、腎臟疾病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之門、住診紀錄之患者。(請帶佐證資料如看診收據、領藥處方箋、有病名之藥袋等)

(二)無法取得上開疾病之門、住診紀錄,但經醫師評估符合者。

(三)BMI≧30者。

二、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疾病代碼以國民健康署最新公告為準)。

三、重大傷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

                   除本所時間,民眾可多利用合約診所,可減少等候時間

Q88.如學生家長同意,但接種當日學生不願意或無法於學校安排接種日施打,可否 再接種?收費方式為何?

A:可以,惟需自付相關醫療費用。具接種意願但無法於指定日接種之學生,需於 集中接種日後持學校發給之「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至 指定之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並自付相關醫療費用 (包含接種流感疫苗之接種 處置費)。另為避免重複接種情事發生,若無補種通知單,合約院所將無法提供 公費疫苗接種。

Q89.學生家長原來不同意小孩接種流感疫苗,但後來願意接種了,該如何處理?

A:若學校已完成集中接種,家長可持「補種通知單」單張,於學校集中接種日之 後至衛生局指定衛生所/合約院所接種,並自付除疫苗以外其他費用。若學校尚 未完成集中接種,請家長向學校校護或導師提出「流感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意 願書」修改;使用校園流感疫苗電子化系統(CIVS)之學校,可請家長於學校 規定期限內自行進入系統修改,即可於學校集中接種時完成接種。

 

 

中西區衛生所關心您的健康  04-222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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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1-14
  • 發布日期: 2023-10-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西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