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免除部分負擔的對象--可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
A
(1)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2)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臺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
(3)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4)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
(5)3歲以下兒童。
(6)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7)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
(8)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卡上註記「油症」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以下稱油症患者):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
(9)百歲人瑞。
(10)同一療程,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門診基本部分負擔(復健物理治療及中醫傷科除外)。